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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七條第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122.發生緣由:本公司成立薪酬委員會3.因應措施:本公司於民國104年06月12日董事會通過設立薪酬委員會,第一屆薪酬委員會委員由楊邦彥先生、簡奉任先生、陳歷渝先生擔任。4.其他應敘明事項: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「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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